第37节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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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那个年代通讯跟交通都十分滞后,他们的村子坐落在山里,山路长长又崎岖,就连当地政府都不知道有这么个地方的存在。村子里养了几条大狗,喂得可比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好多了,因为总有不听话的人想要逃跑,这几条狗就是用来追人的,一找一个准,没跑掉一个。
  被抓回来的人分值钱跟不值钱,值钱的就打一顿狠的,务必让其知道疼再也不敢逃。不值钱的就直接打死了,杀鸡儆猴,扔出去喂狗。
  杨锋无数次在夜里被吵醒,起初少女的凄厉的哭喊声还能把他吓得睡不着,渐渐也就习惯了。他扒在门边,从门缝里看隔壁亮着油灯的房间,他的爸爸还有村里的叔叔伯伯,几个人围在床边,都光着屁股,床上趴着一个浑身光溜溜的女孩。
  后来有一次,他蹲得腿麻了,站起来不小心碰到了门,年久失修的木门发出刺耳的声响。隔壁屋子的人愣了一下,走过来就发现躲在门口的他。
  “小子,毛都没长齐呢,就学会听墙根了!哈哈哈哈哈,不愧是你爹的种!”
  那时候,他才六岁,什么都不懂,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犯下无数罪恶,成为共犯。后来上了大学,他才知道犯罪基因是会遗传的,每当回想起他爸及邻居的所作所为,他不仅不觉得肮脏丑恶,反而有一种血液沸腾的感觉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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